就在準備貼上阿豬媽咪的洗澡三部曲的同時
突然想起去年這個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9/4/19oxg.html
太誇張!網貼愛子嬰兒照被法辦 檢處分不起訴
2008/11/19 04:34蕭博文/台北報導
警方衝績效衝過頭!一名呂姓父親為珍藏愛子童年記憶,將三張愛子嬰兒時期全裸照片放到網站上分享,卻被警方以散布未滿十八歲猥褻圖片為由移送法辦。但檢方認為,嬰兒裸身照片根本無法刺激或滿足性慾,處分不起訴。
檢方呼籲,警方日後偵辦此類案件應該更謹慎,否則許多父母聽聞類似案例都相當惶恐,紛紛將網路相簿鎖碼甚至刪除,更有不少友人忙著向檢方探詢,張貼嬰兒裸照是否觸法。
警方七月間在呂父的網路相簿中,發現三張嬰兒全裸照片,進而認定呂父刊登裸露嬰兒性器官的猥褻照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罪嫌移送法辦。
呂父首度被警方約談時相當驚恐,表示照片中的小孩是他的兒子,只是為了收藏紀念才放上網站,他不知道張貼嬰兒全裸照也犯法,事後也連忙刪除網站照片。
承辦檢察官看到三張被認定為猥褻物品的照片也傻眼,指出一般人都能輕易分辨圖中人物僅是七、八個月大的小男嬰,模樣相當天真可愛,實在與猥褻的定義相去甚遠。
起訴書也指出,呂父張貼的照片僅為單純嬰兒裸身照片,並無任何刻意強調性交或猥褻行為,實際上,嬰兒也不可能任其擺佈出猥褻等行為,無論依兒少條例或妨害風化罪均無觸法之嫌,因而認定呂父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由於阿豬現階段還無法出庭作證
所有上傳的影片皆經過他的授權
而且沒有任何猥褻不堪入目的意圖及畫面
所以...秉著「一日童軍、終身童軍」的精神
我發誓(舉起三指)...一切影片(還有照片)都是天真無邪的
請捕快大人高抬貴手
放過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大恩大德今生無以為報
來世定當結繯啣草
By the way...這個部落格應該還沒出名到被條子抄吧
那...大家就主隨客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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